一、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98人,其中:检验检测中心6人,自然资源局15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人,中医医院30人,第一人民医院45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2019年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需满18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0日之前出生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未满服务期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三天。
报名地点:平江县人社局12楼会议室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应聘人员需携带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3.报名要求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有时间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成果和业绩等材料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要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专业匹配。具体专业要求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执行。
招聘岗位有地域限制的,要求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工作由平江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一)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如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放宽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报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核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特殊紧缺性岗位,可不设开考比例。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不限专业的岗位主要考行政能力测试。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均不指定考试教材。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岗位类别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笔试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11月9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方案另行发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招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2、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
五、递补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六、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另行公示。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情、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并形成具体的考核结论。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公告、考生注意事项、成绩及公示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公布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站,请考生自己查看,招聘单位和人社部门不会电话通知。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咨询联系
咨询电话: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730—6263535(平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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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