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共推出4个事业编制岗位。具体的岗位和招聘人数,以及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等详见《绍兴市民政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2019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包括境外、国外大学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境外、国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9月19日——9月27日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绍兴市民政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签名),专业填写要完整、准确,随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尚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且须在2019年10月15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3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已参加工作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的,请出具现工作的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daiyude@126.com,联系电话:0575-88003029、88003021,发邮件时主题栏须注明“民政局事业单位报名+报考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B110;下午13:30—16:00,地点:西安交大四大发明广场。
应聘人员应随带资料及相关要求:
(1)《绍兴市民政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签名)。
(2)毕业时间不同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不同,具体如下:
①2019年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请现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②2019年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尚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且须在2019年10月15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3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已参加工作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的,请出具现工作的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应聘人员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的均视作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现场报名的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绍兴市民政局负责审查。对照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对符合要求通过资格初审的收下相关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网络报名的予以退回,现场报名的当场向应聘人员解释清楚原因。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面试
绍兴市民政局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随带相应证件证明准时参加。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证明的,视作自动放弃考核或考试。
考生须在当日规定时间前到候试室报到,进行面试顺序抽签,考官可以根据答题情况进行追问。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未按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绍兴市民政局负责,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绍兴市民政局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考核或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绍兴市民政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认证证书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招聘公告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x.gov.cn/)、绍兴人才网(http://www.sxrc.org.cn)、绍兴市民政局(http://sxmz.sx.gov.cn/)同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0575-88003029、0575-88003021。本次招聘由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800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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