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人数10名,岗位为110非警务警情联动处置平台值班长1名、调度员1名及坐席员8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坐席员,沈阳市户口。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复员转业军人具备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备24小时值班的工作能力。
3、值班长、调度员,沈阳市户口。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市民诉求或信访诉求办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米(女1.55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5、自愿签订和遵守《保密协议》。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本项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在“苏家屯人民政府网”(http://www.sjtq.gov.cn/)通知公告栏中公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的更新,并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10月25日,上午9: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
报名地址:苏家屯人才中心(苏家屯区丽花街22号,区政府路西)。
报名要求:报名者必须本人持《苏家屯区公共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原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限报一个岗位。
(二)笔试
考试科目:《行政能力测试》、《申论》,满分100分。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并按考生须知做好考前准备。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此次招聘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记分法。权重记分的公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排序。
(四)考察
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参加体检、政审。
体检工作由区公共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政审工作由区公共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家屯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区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合同制人员的实发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区公共服务中心考核合格,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区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对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每年的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对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区公共服务中心:29816021
区人社局:8981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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