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文秘宣传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岗位说明
负责单位党建宣传类、文秘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哲学专业、语言文学专业、历史学专业、新闻传播学专业、公共管理学专业等相关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工作经历二年及以上。
(4)擅长公文写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强,有党务宣传工作经历者优先。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请将报名表、笔试成绩单、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外省市人员)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长宁区中山西路435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组织人事科收。报名表在页面下方下载,请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笔试成绩单请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打印。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9日至11月11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2.笔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将不再专门安排笔试,考生须通过2019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2019年笔试时间为4月20日),且笔试成绩超过全市平均成绩(171.2分)。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根据报名考生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笔试及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
邮箱:493693249@qq.com
联系电话:62595051
监督电话:2311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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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