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全日制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三)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体型端庄,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五)具有较强的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热爱政务服务工作。
(六)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计划:28名,男女不限。
(二)岗位职责:负责一窗受理、导引咨询、综合服务等工作。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山东化工专业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求职招聘窗口(临淄大道786甲2号,万豪大酒店西邻)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临淄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临淄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一式一份;
3、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与报名表粘贴的同版1寸彩色照片)。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组织考试。本次招聘按照一定的考试程序进行,具体方法另行通知。
(三)考核体检。考核体检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临淄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为用工管理单位,劳动合同的订立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待遇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具体招考办法均在山东化工人才网(http://www.sd-hgrc.com/)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八、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0533-7217957、7211617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0533-7216816
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淄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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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