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综合表现较好。
3、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其中本科须取得国内部分高校全日制大学学历学位,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1)。
4、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0月21日(周一)上午9:00--11月8日(周五)上午12:00期间点击本《公告》或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上的报名入口链接,进入“武汉市2020年专项选聘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含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明确是否服从岗位调剂。同时必须根据自身情况从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武汉中选择1个城市作为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地点,面试地点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本次专项选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用。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后,须同步将资格审查材料(后附材料清单)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whxps2020@vip.163.com(材料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以“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博士或硕士”命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周五)上午12:00。武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专项选聘工作专班将及时对网上提交申请和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初审,超过报名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职位或修改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为退回补充资料的,应根据资格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已报名的考生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和相关考务信息。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2)《报名基本信息表》电子版;
(3)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如果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可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
(4)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
(5)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6)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博士研究生还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7)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反映主要学术成果和重要奖励等材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选聘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应于2019年11月4日(周一)上午9:00至11月9日(周六)上午7:00期间,登入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相应链接下载打印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3、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时间定于11月9日(周六),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武汉同步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品质、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考生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对于报名人员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上公布。
4、结构化面试。时间定于11月23日(周六),在武汉市集中进行。结构化面试前,选聘工作专班依据考生网上报名材料,核实考生携带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养等情况。结构化面试之后,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上公布。
5、考察和体检。按照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深入考生所在院系访谈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学习、一贯表现情况。如考察中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根据用人单位的意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不适合进行递补的岗位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对于经过考察没有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体检标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用人单位的意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不适合进行递补的岗位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6、公示和聘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后,如有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对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补充新进人员登记有关规定和专项选聘生的待遇规定,办理其就业报到、岗位认定登记、落实编制、工资兑现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待本人与该单位解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管理培养
1、管理岗位的聘用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聘任到事业单位7级管理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聘任到事业单位8级管理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员,博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9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
3、所聘用人员享受武汉市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和武汉市选聘生政策规定的落户、住房、补贴和培养等方面待遇。对于正式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由用人单位报销其体检费及参加第二轮面试和体检往返武汉的交通费。
4、所聘用人员应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职务晋升、辞职等制度规定。试用期一般为1年,首聘期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
5、有关选聘单位可根据本区本单位制定的人才政策给选聘生发放人才补助。对符合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申报条件的博士、硕士选聘生,申报并审核通过后可由市招才局按照规定分别给予6万元和2万元补助。
6、选聘生由武汉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建立专项选聘人员信息库,跟踪掌握聘用人员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选拔使用等情况。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新入职选聘生岗前培训和往届选聘生调训,定期组织召开选聘生座谈会,加强培养使用。对于表现优秀的选聘生进行重点培养,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工作。
四、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27-82402802027-8240277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11月5日-8日(周二-周五),武汉市专项选聘工作组将赴部分高校开展专项选聘工作校园宣讲活动,详细解读相关政策和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敬请关注。具体安排见本校就业网站或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相关通知。
报名入口链接:http://wuhan.nomax.vip/tip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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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