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18个村卫生室,共计18人,岗位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3、年龄45周岁以下。
4、取得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临床类学历证书。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到非正常接待场所上访记录和不按《信访条例》逐级、有序、依法上访的行为。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10月25日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10室)。
3、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名时需携带《故城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资格审查表》一份(下载附件,自行打印并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以上部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现场签订接受一体化管理和服从岗位调剂的承诺书。
五、录取
录取按两个层次进行,如果报名人员中具有专业资质人数满足招聘岗位数,择优录取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如果报名人员中具有专业资质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空余岗位的录取进入第二层次选拔。
1、专业资质和学历层次
出现同岗位、同条件的情况时按以下顺序择优录取:一是资质方面,国家执业医师、国家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助理医师。二是学历方面,本科、专科、中专。执业注册早、全日制毕业生优先。
2、培训考试层次
取得中专以上学历但没有专业资质的报名人员,可按省卫健委要求进行短期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录取。存在一岗多人的按考试最高分录取。
3、按照便于生活安置和业务管理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岗位所在村的户籍人员优先录取。
六、聘用
1、录用:对录取人员,经体检、政审、公示无异议的,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2、待遇:乡村医生参加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其收入主要包括:医疗收入、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一般诊疗费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财政补助等,平均收入达到或接近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正式人员水平。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联系电话:0318-6137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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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