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1、招聘岗位见附表
2、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党纪处分尚未到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服刑期限未满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要求见附表。详情请查询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V屈原。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0日-1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5天
报名地点:屈原管理区人社局2楼东第二间办公室
2.报考收费:应聘者需在资格审核时交纳报考费120元。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应聘人员需携带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报名要求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方案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要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专业匹配。具体专业要求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工作由屈原管理区人社局负责组织。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方可进入考场。
(一)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如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放宽招聘条件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顺延报名时间。
(二)笔试:
1、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1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90%。(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设立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岗位类别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计算,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0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准考证。
4、准考证由考生到报名处领取,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1月7日11月8日。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
2、设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方式:教育系统面试形式为试教,其他系统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排名对入围人选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社局负责。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和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体检在本区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
六、递补规定
1、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前的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2︰1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聘用管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并承诺在本单位服务不少于五年,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上级文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咨询联系
咨询电话:0730-5722366(屈原管理区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730-5720177(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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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