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突出“人岗匹配”、“人尽其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适应节假日、昼夜轮班要求;
3.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和有话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电脑操作技能,汉字录入不低于50字/分钟;
5.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张家港市便民服务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将简历、身份证及学历证书扫描件发电子邮件至zgzjg12345@163.com,邮件标题写明“姓名+应聘咨询师”。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日。
2.面试环节
经初步筛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通知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至报业大厦15楼1510培训室参加面试(市区电大路101号,常青藤实验学校东侧)。
(1)打字测试
考试人员通过5分钟汉字速录,根据录入速度和正确率得出最终成绩,合格线为50字/分钟。
(2)非结构化面试
面试依据签到顺序安排,采用非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录用及待遇
1.打字测试、面试合格人员,另行通知体检时间、地点。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正式录用后由市财政保障,合格员工年收入平均6.6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五、其他说明
1.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2.在招录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未按通知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3.录用者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4.本简章由市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电话:5539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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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便民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