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实守信,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正常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对象
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19年4月20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171.2分,且今年内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
(二)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截止日期至2019年11月5日16点止。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sh.gov.cn/)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其中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且承诺书须具有本人的手写签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⑤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有关材料;
⑥笔试成绩单,请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打印。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word文档签名扫描件)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yjzxzp@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均以“本人姓名-应聘科室-考试成绩”(例如:张三-采购管理科-188)的格式命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本次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安排
笔试成绩以2019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为依据,按照考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1:5确定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应聘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将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分,择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经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被录用的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琪琪
联系电话:22121506
传真:22121731
监督电话:699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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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援外物资供应站)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