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合格、择优聘任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专学历及以上护理类专业毕业生,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或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和服务能力。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女性,身高155cm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五官端正,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五)有综合医院工作经历及从事精神科临床护理工作者优先。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曾在我院工作因各种原因被辞退或辞职人员,或被其它单位辞退的人员。
(四)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的人员。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18日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8日至21日,早上8:0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周日休息)。
3.报名地点:重庆市江津精神康复院护理部(精神康复院综合大楼六楼)
4.报名所需材料:护士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照片2张。
6.报名需由考生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能代报。
(二)资格审查
护理部和人事科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待遇
岗位为医院合同制(即编制外)员工,享受相应级别岗位薪酬及福利待遇。薪资待遇: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合格后按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
联系电话:6106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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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江津精神康复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报名表.docx
重庆市江津精神康复院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