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教〔2016〕197号《杭州市余杭区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百丈镇中心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保育员2名、食堂人员1名,服务地点:百丈镇中心幼儿园溪口分园。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保育员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具备完成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容貌端正;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普通话水平,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百丈镇本地户口;
(2)具有保育员证书或国考保教知识合格证书,并出示相关证件或网上可查到的证明;
(3)有从事过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
(二)食堂人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完成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容貌端正;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百丈镇本地户口;
(2)具有炊事员上岗证或厨师证,并出示相关证件或网上可查到的证明;
(3)有从事过食堂工作经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有家庭精神病史或者脾气暴躁人员;
4.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考察考核、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杭州余杭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1. 报名时间:7月19日;
2.报名地点:百丈镇中心幼儿园溪口分园(新园区);
3.报名所需资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保育员证或国考保教知识合格证书、炊事员上岗证或厨师证、最高学历毕业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电话:唐老师18058761221;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百丈镇中心幼儿园集中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1.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百丈镇中心幼儿园溪口分园。
3.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察考核:对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能力素质、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五)体检: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余杭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录用。
在考察考核或体检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所出现的空缺名额,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被正式录用,我们将通知发到你本人,请你在2018年8月27日到百丈镇中心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严格按《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条例的要求签署。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书对录用人员进行正式管理。
三、福利待遇
新录用合同制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余教〔2016〕197号《杭州市余杭区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2.请各位考生适时关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站发布的招聘工作信息。
3.咨询电话:18058761221
百丈镇中心幼儿园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