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2名。
一、报考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有良好的素质和品德修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与事业心;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
2、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政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2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水头镇党群办(北港市民服务中心7楼716室)联系电话:63988232。
4、报名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5、按要求填写《水头镇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if !supportLists]--> (三)<!--[endif]-->综合考评
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考评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 审
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 检
(六)公 示
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经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将适当核减招聘职数。
2、人员待遇参照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标准。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如需继续聘用的,再行续签合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水头镇党委研究决定。
附件:水头镇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科室 |
拟招人数 |
条件 |
1 |
镇农业服务中心 |
1 |
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财会专业,有会计证者优先 |
2 |
新居民服务管理所 |
1 |
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
3 |
社工 |
1 |
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
4 |
镇消防工作站 |
1 |
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
5 |
镇安监所 |
1 |
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
6 |
水头镇派出所 |
2 |
男性,30周岁以下,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
7 |
县执法局水头执法中队 |
12 |
男性8名,女性4名;年龄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
8 |
水头交警中队 |
3 |
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
总计 |
|
22 |
备注:以上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
中共水头镇委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