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绍兴市上虞区城市规划展览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品貌端正,身高男170cm(含)以上、女160cm(含)以上;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待人接物能力,城乡规划、旅游、导游、新闻学、播音主持、文秘、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讲解特长、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
三、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请持《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3张。
报名地点:上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楼313(上虞区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
3、报名联系人:胡维英 联系电话:82200183
咨询联系人:丁佳倩 联系电话:81226975
四、招考录用形式:
考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收计划数3倍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经审查符合招聘资
格条件者,单位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面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
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所招聘人员性别分别录取。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从高到低,择优录用。如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抽签决定。
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收计划数3倍(含3倍),考试为直接面试,(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根据
面试结果确定是否录取,如面试成绩70分以下将不予以录取。
五、聘用时间及待遇:
聘用时间为一年一聘(试用期一个月);录用人员为劳务派遣工,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
合同,待遇参照虞人社[2015]155号文件《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及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的通知》执
行。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期内需服从工作岗位的调整和安排。
七、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