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1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期间出生),“985”、“211”院校全日制毕业的本科生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7.以下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招聘:
(1)中共党员;
(2)有一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经历的人员;
(3)符合条件的退伍复转军人;
(4)在乡村基层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8.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1)受刑事处罚、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公安机关等部门单位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聘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已经聘用为布尔津县编制外工作人员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9.上述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户籍、基层服务项目时间和期限、婚姻状况、各项资质(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时限的,均截止至2019年11月1日(含当日,下同)。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11月7日(10:00--18:00),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
2.报名地点: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3.报名联系人:刘志勇、娜孜古丽
4.联系电话:0906-6528381
5.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布尔津县政府网(http://www.brj.gov.cn/)下载《2019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工程管理人才报名表》(附件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明(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原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3张,同时提供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以下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有一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原、现工作单位证明;
(2)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县级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县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8日--10日由县交通运输局、人社局共同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由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工程管理人才领导小组统一命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方面的内容。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
2.笔试语种:考生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19年11月11日,布尔津县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4.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上午10:0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公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于2019年11月13日18:30前在布尔津县政府网、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14日,县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1月15日;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于2019年11月16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http://www.brj.gov.cn/)、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岗位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按照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由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五日内可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顺延递补一人。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交通局及人社局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填写《2019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工程管理人才政审表》(附件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八)调剂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九)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http://www.brj.gov.cn/)、人社局公示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及管理
1.结合工作需要,岗位分配由布尔津县交通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服从岗位工作安排,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2.经公示无异议培训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同行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每三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未续订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3.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及其他要求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相关事项
本简章由布尔津县交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五、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交通运输局:0906--6521287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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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工程管理人才职位表.xls
2019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工程管理人才报名表.doc
2019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工程管理人才政审表.doc
2019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交通工程管理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