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浦江户籍(公告之日止),或出生地为浦江(以身份证号码为准)的高校毕业生。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office办公软件。
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善于表达与沟通,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政治思想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9日、10日两天,9:00--16:30。
报名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33号财富广场三楼,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办事大厅(县府南门对面财富广场电梯直达三楼)。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格式附后,请自行下载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笔试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与考察
拟聘用人员根据用工单位的安排,统一参加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相关办法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本岗位下一次公开招聘之前,如招聘岗位出现缺员的,用工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工作待遇
工资等待遇在5.5万元以内,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
四、招聘咨询电话
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0579-84183115金先生
五、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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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