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和盐城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人力资源处(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128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需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负责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会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占卷面总分的8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卷面总分的20%),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一并入围),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核
面试前由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应聘人员出具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微型课和技能测试结合形式。
微型课,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微型课成绩现场公布。技能测试,主要考查个人操作技能状况。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微型课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盐城市人社局、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及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全部相同,采用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进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2020届毕业生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不低于五年。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被聘用人员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档,因被聘用人员自身原因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无法调档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停办有关聘用手续。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招聘单位的领导不得参与招聘全过程。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1607(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68661501(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人力资源处)
0515-68010713(市人社局组织人事处)
0515-80500736(市人社局事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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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