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职位见《湄潭县2019年公开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职位条件见《湄潭县2019年公开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1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或者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6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
3.截止2019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9年11月2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经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29日9:00—17:30
2.报名地点: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联系电话:0851—24227336
3.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和《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二是报考人员如因学历、年龄及其它应具备条件等不符合《简章》要求,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体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三是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湄潭县2019年公开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体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须达3:1的开考比例。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的,计入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表》填写打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学信网站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3.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机关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取消。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因本人原因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退还报名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招考办核发考生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三部分,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招考办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见附件3),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体能测评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未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和内容
采用现场测试,测试内容见附件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笔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笔试对象。如遇进入笔试人员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笔试环节。如有放弃笔试环节的,按该职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一个名次成绩出现并列的,只递补第一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二个名次成绩出现并列,一同进入笔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比例仅为1:1的,其笔试成绩需达到实考考生笔试平均分的80%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教育训练相关的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tan.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
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体检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以重新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自行体检的无效。
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考单位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招聘单位还要进一步确认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同时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体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tan.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调查。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十一、本《简章》由湄潭县公开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简章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裁决。
咨询电话:0851-24227336
监督电话:0851-2422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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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公开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