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数量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岗位原则控制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单位开除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点、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遂宁市民康医院人事科(国开区西宁大道199号,门诊大楼五楼);
(三)报名流程:应聘人员下载《报名登记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带上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本人自荐书;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毕业后如不能按证明材料内容提供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则取消录用资格);
3、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收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将向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收取每人80元的考务费,在报名时缴纳。
三、考核方式
(一)中层干部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其余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提前三天在我院官网(http://snmhc.org/)另行公告。
(三)面试地点:遂宁市民康医院(西宁大道199号)。(四)成绩公布:
1.现场公布个人成绩。
2.根据考核情况,按各招聘岗位计划综合考虑确定拟聘人选,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及我院官方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总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总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进入体检。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及我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遂宁市民康医院人事科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本公告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人事科0825-2325057
黎老师15108122111
监督电话:市民政局人教科:0825-2325628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825-2687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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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遂宁市民康医院编外人员自主招聘岗位、职数和专业条件.docx
遂宁市民康医院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