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医院改革的深入推进,高层次人才紧缺的情况愈发凸显,影响和制约了我院的专科建设和发展,以及医院作为首府中心医院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诊疗服务的能力。为优化和调整人才结构队伍,大力推进“人才立院、科技兴院”的发展目标,我院结合国家以及区、市最新人才政策,面向全国公告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并按照人才分类不同,给予相应的科研启动金、工作补助、安家费等,为您来院后的工作、科研、生活、服务提供可靠保障。
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
普儿科:博士、硕士研究生
新生儿科:博士、硕士研究生
康复儿科:博士、硕士研究生
康复专业:高层次人才(40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三级甲等医院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耳鼻喉头颈外科:高层次人才(40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三级甲等医院亚专业耳科及头颈外科工作经历者优先)
急诊科:硕士研究生
心脏诊疗中心:博士
骨科:博士
内分泌科:博士
呼吸内科:博士
妇产科:博士
消化内科:博士
二、引才待遇
1、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相关条件执行。
2、医院设立“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用于各类人才的引进经费、住房补贴等费用。
3、通过考核正式进入医院的工作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后报销面试期间差旅费1次。
4、全日制博士录用后,当年即可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岗位聘用中予以优先考虑。
5、对于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医院引才待遇外,还可享受自治区提供的相应待遇和服务。
三、联系方式
电话:0951-6192142张老师
邮箱:s1y_rensk@163.com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利群西街2号
邮编:7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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