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9年7月30日以前取得中专及以上毕业证的兽医、动物检疫检验相关专业人员,从事动物检疫工作经历者优先(因工作岗位需要夜间上班)。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永宁县户口或常住地在永宁县,户籍登记日期为2019年1月1日之前,年龄45周岁以下;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不符合职位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5.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2019年8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永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3.报名需携带证件和资料:
(1)《永宁县公开招聘畜禽定点屠宰场驻场动物检疫协检员报名表》一式3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3张;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所提供资料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在应聘者报名时进行资格预审,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报名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5.报名及资格预审
联系人:李少华咨询、联系电话:0951-8020569
电子邮箱地址:yndwwsjds@126.com
(二)考试方式。
畜禽定点屠宰场驻场动物检疫协检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综合考察占10%。
(1)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动物疫病基础知识、动物检疫规程、动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永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五楼(永宁县农机监理站五楼)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主要侧重于应试者的表达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时间:待定
(3)综合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对入围者综合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聘用,空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综合考察合格者,须到县医院做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由县人社局、县编办、永宁县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经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薪酬;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注意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宁县农业农村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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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公开招聘畜禽定点屠宰场驻场动物检疫协检员报名表.docx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