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书记员岗位2名;
2.网络管理岗位1名;
3.驾驶员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长兴县常住户口(2018年1月1日以前落户);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条件。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书记员岗位
1.年龄在28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网络管理岗位
1.年龄在28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
3.提供具有两年及以上从事网络维护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2016年1月1日至今)。
驾驶员岗位
1.年龄在4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驾龄达到10年以上(2008年1月1日前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提供近五年来未发生负主要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的证明(2013年1月1日至今)。
三、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
3.报名地址:长兴县人民法院610办公室(龙山街道齐山路998号)。咨询电话:0572—6227640。
4.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现场填写);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④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技能测试
驾驶员岗位报名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驾驶技能现场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驾驶技术水平、遵守交通规章等。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由县人民法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书记员岗位、网络管理岗位不需要进行技能测试。
(四)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县人民法院组织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成绩将在长兴县人民法院公示栏内进行公示。驾驶员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书记员、网络管理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成绩并列,另加面试测试题。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县雷博劳动保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定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法院现有派驻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227640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纪委监督电话:0572-6037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