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等网站发布。有关招聘岗位详见《浦口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的说明为准。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人员,以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2.资格条件中的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网上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29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28号702室。
4.提交材料: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科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浦口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浦口区卫健委邮箱:pkwsjrsk@163.com。邮件以“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电话025-58881069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人员,由浦口区卫健委对其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现场告之本人。
网上报名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由浦口区卫健委电话通知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电话通知),复审结果现场告之本人。网上报名提供的信息与复审时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并由区卫健委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请报名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本次招聘笔试委托第三方具体实施,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急需用人、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周六)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浦口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笔试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或同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数3倍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人社部门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面试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本次招聘紧缺卫技人才,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指定考试培训机构。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信息表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总成绩,并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浦口区卫健委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指导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浦口区卫健委025—58881069
招聘监督电话:浦口区人社局025—58883228
本公告由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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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浦口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19年下半年浦口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卫技人员报名表.doc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