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至2001年12月期间出生)。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不达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考岗位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通过平定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d.gov.cn/)和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
报名咨询电话为:0353-6983111、0353-618833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1至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9年12月7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9年12月7日17:00至12月8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凡因报考信息填报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19年12月12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19年12月4日9:00至12月10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9年12月17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自报名审核通过后至缴费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0日17:00之前,到平定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资格复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书、报到证、学位证书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三、招聘岗位
见附表:《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考试的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2日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00-16:00《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一周左右,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从考官给出的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按各岗位计划录用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如以上成绩仍相同,由面试组织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一)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须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验结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考察工作由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平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方案并实施,对相关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采取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一定时间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除基本的时事政治外,主要是爱岗敬业、责任心、事业心以及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特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和培训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平定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d.gov.cn/)和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和岗位聘用,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平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七、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内,实行开发区“三化三制”管理。
八、工作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聘。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办事,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为0353-6980188、0353—6188042
本公告由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部门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3-6983111、0353-6188331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考试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点击下载>>>
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部门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