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招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
5.报考年龄以《大同市发改委、大同市医保局、大同市扶贫办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更正版)》要求为准,(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研究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参加反动组织、集会、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大同市发改委、大同市医保局、大同市扶贫办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更正版)》(附件)(原《公告》中大同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大同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因故招聘计划取消)。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将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政府信息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媒体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11月27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便民查询栏—人事考试入口。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9年11月28日9:00——12月4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1月29日9:00——12月5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12月4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2月4日17:00至12月5日17:00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达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3)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11月29日9:00——12月6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大同市2019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和补报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岗位被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2月9日9:00至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9:00至12月9日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19年12月9日18: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于12月6日17:00前按报名规定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于2019年12月9日到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3.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9年12月11日9:00—12月14日9:00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0352-7930260)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
1.笔试
时间:2019年12月14日9:00--11:00
笔试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或社保卡,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结束三日后在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且只递补一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按照1:3的比例,若最后2名以上应聘者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政府信息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为:依据每名考官给考生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以有效分平均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各报考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确定排名,并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最后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后,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宜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政府信息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两日内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政府信息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法规,严明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试机构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执行政策、照章办事。要加强保密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考试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健全招聘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安全。
(三)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肃考试工作纪律,严格按操作规定办事,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可能影响招聘结果的工作。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公告咨询电话:0352-7930139
技术咨询电话:0352-7930260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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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同市发改委、大同市医保局、大同市扶贫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更正版).xls
大同市发改委、大同市医保局、大同市扶贫办
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