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与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协审、聘用及公示等基本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人数共3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如下:
1.测绘工程师(1名)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拥有测绘行业从业经验五年及以上;
(2)能熟练操作全站仪、RTK等相关测绘仪器及制图软件;
(3)能胜任质量把控环节,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4)须从事野外作业;
(5)年龄在45周岁以内。
2.测绘技术员(2名)
(1)测绘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测绘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能熟练操作全站仪、RTK等相关测绘仪器及制图软件;
(3)经常从事野外作业;
(4)有工程测量经验者优先;
(5)年龄在30周岁以内。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职位所需任职条件;
5.同等条件本县户籍优先考虑。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12月5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1号四层)。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大田县国土资源局测量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报名前自行下载表格或到报名处领取后填写并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确定拟录用人选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答辩和专业操作两部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分,答辩内容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专业操作以对测绘仪器的操作和制图软件的使用为主。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答辩和专业操作各占50%的分值进行汇总,计算最后得分。面试排名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总成绩相同者,以职称高者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与职称相同者,以学历高者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学历、职称皆相同者,增加面试环节,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拟聘人选。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工资福利
按大田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计算工薪,工龄从录用开始计算,职称三年一聘(享受五险一金)。
六、聘用及公示
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大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相关说明
1.试用期及待遇:试用期3个月,工程师岗位按每月3000元发放,技术人员岗位按每月2500元发放。经试用合格者,在试用期满后与测量队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满后不合格者给予辞退。
2.所招聘人员的工资报酬由单位按岗位设定发放,并按有关规定交纳五险一金。
3.应聘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报名表,参加面试时须携带相应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4.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
5.有违法等其他按规定不得报名情形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八、未尽事宜由大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98-7266138,监督电话:0598-722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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