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经新北区人社局登记备案现仍持续在岗的编外人员,可选择以编外人员身份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常州市户籍;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9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12月9日后出生)。选择编外人员身份报考人员,学历不限,尚未达到企业法定退休年龄;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学历证书和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9日。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用工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用工单位现有在编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新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nd.gov.cn/)、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czxbrc.cn)等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12月9日9:00—2019年12月11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19年12月9日9:00—2019年12月12日11: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2月12日14:3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18日9:00起在(http://www.czks.cn/info.do?op=ks_info_list&news_type=71)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和考核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上午9:00—10:30,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考生凭身份证号在常州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加分项目
选择以编外人员报考原工作单位提供岗位的,根据在我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及工作期间获得的荣誉等情况进行加分,最高分限定为6分,计分标准为:
1.工作年限:在新北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加0.4分,以实际缴纳养老保险年限满整年计算(即不满1年的不计算在内),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31日。
2.综合荣誉:获市级业务条线表彰的加1分,获区级综合表彰的加2分,获市级以上综合表彰的加3分。荣誉加分上限为3分。
3.考核情况。以2017年和2018年年度考核为限,每考核优秀一次加2分。
加分项目得分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书原件核定。
(三)面试
1.面试人选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和加分合并计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常州考试网公布。
(3)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同时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和要求。
2.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常州考试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各用工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实行合同聘任、岗位管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否则解除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退休后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通知报到后1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常州市常开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8512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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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常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