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4名(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海南省。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日报》和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海口城市管家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2日,时限为8天,后续的相关公告在海口市市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243)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8:00至2019年12月11日17:00。
3.报名要求: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不超过2MB):
(1)填写《海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监督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下载见附件2,本人签名后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上传);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学历证明;
(5)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6)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7)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8)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9)具有2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面试前,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交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查,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特殊行业、紧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相关事项通过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岗位招聘职数在10人及以上的,以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职数在9人及以下的,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告。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应聘人员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当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海口市市政管理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海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监督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第二办公区16号楼南楼3057室。
邮编:570135
咨询电话:0898-68700616
联系人:吴女士,谭女士
监督电话:0898-6872392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0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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