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年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4、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本县在编工作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8名。详见附表《衡阳县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四、分配方式
新闻记者岗位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总成绩并列,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次序。其他岗位按招聘计划中的岗位聘用。
五、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或实践技能操作、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一)发布公告
在人事考试报名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www.d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请认清类别准确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8:00至12月11日18:00;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6823238);
(4)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衡阳市人社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期间,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www.d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一科;
2、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示: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考生成绩。
(四)资格审查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衡阳县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共同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资审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www.dcpta.com.cn)”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文凭和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有效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或实践技能操作考试
结合资格审查结果,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或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人员名单。播音主持岗位、新闻记者岗位分专业面试;视频制作岗位、新媒体编辑岗位、融媒体计算机数据技术岗位、广电运行设备维护与维修岗位分专业进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满分100分。
(六)考试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或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7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总成绩将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如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则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县人社局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编制工资和岗位聘用等相关手续,本次招聘初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最低服务期限5年。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违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七、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6816753
中共衡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组0734-6827068
衡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4-6823238
本公告由衡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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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