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资格审查、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本人或其父母(配偶)户籍在南通地区且长期居住的;
3、男性,40周岁以下,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条件优秀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5周岁;
4、具有国家承认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畜牧兽医、兽医、动物医学、动物检疫、临床兽医学、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等畜牧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采取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12月12日,为期5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逾期不得补报。
2、报名地点:金沙街道办事处大庆路10号六楼606室;咨询电话:86514711、1365628611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信网证明,现场填写《通州区金余生猪定点屠宰场公开招聘检疫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通州区金余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员招聘工作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由金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部门,农业农村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五、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
笔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和检疫专业等相关知识,笔试原则上按照1:2开考;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应变、专业知识等能力。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政审。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人员,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招聘工作组从通过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劳务外包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成绩顺序替补录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1、本次招聘的检疫员实行劳务外包合同制管理。
2、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由劳务外包公司与聘用者签订合同。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办理五险。试用期满表现优秀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同类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依法予以解聘。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