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职位
行政辅助类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广州市辖区户籍;
(四)能熟练使用电脑及运用Microsoft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等),并能快速制表;
(五)沟通协调能力强,具较强的保密意识;
(六)中共党员、熟练掌握基本公文处理技能、写作能力强者优先考虑。
(七)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工作态度认真、积极主动,诚实谨慎;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总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招考流程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地址: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越秀区越华路183号305室);联系电话:86238551,联系人:杨先生。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越秀区委编办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党费证、所在支部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④无犯罪记录证明。⑤其它证明文件。如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亦可提供复印件。
4.报名人员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不退回,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综合素质考评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成绩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我办于面试后7天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要求体检的,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1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说明
1.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工资的80%,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假制度,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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