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实行员额备案制。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兑现工资。
三、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人。详见《赤峰市第二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三)学历条件: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基础学历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其他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
年龄要求:研究生学历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范围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综合素质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招聘《公告》及《简章》于2019年12月11日在赤峰市第二医院网站发布,一切事宜均在赤峰市第二医院网站和赤峰市第二医院公示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赤峰市第二医院人事科负责,采取考生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个人简历一份、报名表一份。
2.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在赤峰市第二医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fdeyy.cn/),填写后打印并粘贴照片。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赤峰市第二医院人事科负责,报考者对学历、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赤峰市第二医院人员招聘资质审核小组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4.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12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5.报名地点:赤峰市第二医院门诊楼六楼党建活动室。
6.2019年12月23日下午2:30—5:00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与报名表同一底版小二寸彩照一张领取准考证,下午5点前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
1.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面试满分为一百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岗位名额末位排名出现分数相同者,另行组织面试,按成绩高低排名录取。考试成绩在赤峰市第二医院公示栏及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取资格。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第二医院公示栏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考察工作由医院人事和监察部门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以上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第二医院公示栏及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监督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公示无异议者,按《赤峰市红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规范方案的批复》的相关规定实行员额备案制管理。
1.拟聘用人员应在2020年1月3日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备案表、人事档案。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至一年。试用期间执行聘用单位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为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凡是与应聘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受理报名的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在资格审查环节发生问题而影响招聘工作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
(三)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四)招聘工作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赤峰市第二医院人事科0476-8861096
监督举报电话:红山区卫健委0476-8220859、0476-8330762
赤峰市第二医院纪检监察科0476-8236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