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向石拐区集聚,为全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奠定厚实的人才基础,经石拐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区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计划
石拐区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共10名。
引进人才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人才范围
2017年、2018年、2019年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及2017年、2018年、2019年境外著名大学(QS世界排名前1000名)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二)引进人才条件
1.2017年、2018年往届毕业生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户籍,2019年应届毕业生入学前的户籍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
2.本次引进人才不限专业。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5.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
6.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7.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8.坚决服从组织分配。
三、实施步骤
引进人才工作分为发布引进人才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八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引进人才简章
通过在包头党建网(http://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aotou.gov.cn)和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iguai.gov.cn)面向社会发布引进人才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前往现场报名或发送报考资料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B座210室
邮箱地址:sgqrsjrsk@126.com
2.资格审查材料: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2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其中毕业证和学位证要求第一学历的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原件及复印件。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可将上述材料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期间,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人员,须在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或现工作单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引进人才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且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面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的组织设置工作根据开考人数的实际情况确定,且面试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考察范围。进入考察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超出用人单位引进计划指标,则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或通过加试决定最终人选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初步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包头市石拐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主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方式进行,并对上述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有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影响选聘情形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结果及体检人选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包头市石拐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并指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1.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并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考察、体检、公示各环节中出现的缺额,递补只进行一次,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且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根据各单位用工需求,经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分配到区属事业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3年。
(四)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内不得区外调动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工作岗位。
(五)对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472—8728182
监督电话:0472—872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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