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其他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3日至2001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记录和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有逃避兵役拒服兵役行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考录后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关于2020年莆田市高层次人才招聘的通告
(网址:ksbm.hxrc.com)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四、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和考核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发布招聘公告及相关事宜,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秀屿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上公布。
2.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者将提供以下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照片)、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如:海外留学的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各一式一份送至秀屿区人社局(秀屿区政府5号楼410室,联系电话:0594-5855779,联系人:王美忠)。
3.考核办法
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不指定复习范围,采用百分制。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七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所有复检均应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3.体检组织:由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和递补
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秀屿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用人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项
1.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必须在2019年10月15日前获得,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限可放宽至2020年7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被聘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招聘工作由秀屿区委组织部组织,区纪委监委监督指导。监察电话:0594-5612380、5850729。
5.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做好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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