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罗田县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开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考核招聘的条件与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核招聘对象
湖北省2016年选聘、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聘期服务地在罗田县且在岗在职的大学生村官。
四、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在罗田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luotian.gov.cn/)面向社会发布考核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12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罗田县委组织部组织二股(中共罗田县委员会4楼,联系电话:0713—505116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考的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考核招聘公告,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罗田县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开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一式三份打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复印件须经报考人员亲笔签名)。
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若因电话变动无法取得联系,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罗田县委组织部、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组织实施,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工作人员在报名时应及时、细致地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避免延误和疏忽,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资格审查中要提高对考生报考资料信息的保密意识。
对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工作经历及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及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须提供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资料。
五、考核
(一)考核对象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核。
(二)考核主要内容与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考核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廉洁自律。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
(1)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3)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4)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6)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8)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9)民主测评合格票低于参加考核人数的70%的。
(三)考核程序
(1)考核预告
考核由罗田县委组织部、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组织实施。考核组制定考核工作安排,提前与考核对象所在镇、村联系沟通并发布考核预告,考核对象准备相应资料,撰写个人服务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
(2)考核方式
1.民主测评。考核对象向村“两委”和党员群众代表汇报服务期间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村“两委”成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参与测评人员不少于20人,民主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乡镇驻村干部、县乡驻村工作队、村“两委”成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参与座谈人员不少于20人。主要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与考核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4.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3)撰写考核材料
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并形成书面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和存在的主要不足。
(4)汇报考核情况
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组集中汇总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是否合格的意见,研究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5)材料归档
考核工作结束后,对考核中形成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将考核材料及时归档。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罗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招聘单位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三)体检对象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罗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罗田县委组织部、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罗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考核、体检、公示结果等报罗田县委组织部、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罗田县委组织部、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交流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九、纪律要求
严格考核招聘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罗田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
十、其他事项
1、考核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由罗田县委组织部、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罗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及考核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罗田县委组织部、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罗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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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罗田县委组织部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