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特别紧缺专业可放宽至“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职称达到副高级及以上的人才学历条件可放宽至本科;职称达不到副高级的人才,必须要求是“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引进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15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辰溪县2019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6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辰溪县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县委人才办进行复审。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辰溪县2019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辰溪县委人才办417室。
(2)资格审查。报名完成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在2020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有关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专业可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应聘人员在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要求递补,经辰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递补,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4、公示与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终止人事关系。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对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等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辰溪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应退回按不满服务年限折算的住房补贴。
五、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住房补贴,标准如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0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10万元/人,每年补贴20%,分五年兑现。
2、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期限为36个月。
以上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按辰发〔2018〕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从县外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县入学的,可在全县范围内任意选择一所公立学校申请就读。
4、医疗服务。引进的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两年休假休养一次。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年由用人单位组织一次免费体检。
5、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辰溪政府网(http://www.chenxi.gov.cn/)和辰溪党建网(http://www.chenxi.gov.cn/cxdjw/)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辰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辰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45-5232122,0745-52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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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辰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