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
(一)“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四)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且获得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毕业生。
(五)职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且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
(四)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须为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0年8月15日前。
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且所学专业与研究生阶段相同或相近。
(五)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六)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等条件,详见《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岗位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七)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00—3:00。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文渊楼1602、1603、1604。
(三)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需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现场归还。
1.《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份)。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学位、学历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且所学专业与研究生阶段相同或相近;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4.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交获得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证明材料;职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交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5.经个人签名的各学期学生成绩单。
6.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0年8月15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7.往届博士研究生的须提交报到证,曾经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离职证明。
8.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
9.《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现场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核后的初试、考试、选岗、签约、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均通过微信群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9年12月19日。
具体各学科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微信群提前通知考生,考生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文渊楼。
(三)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答辩,初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成绩。同一岗位进入考试环节的原则上不超过30人。
(四)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合格人员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照考试成绩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岗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六、考察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经考察不合格、档案审查存在问题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八、公示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管理使用
(一)岗前培训。被聘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正式到岗前,将由威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聘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与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威海市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威海市教育局和聘用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十、政策措施
(一)补贴补助。按照《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提升威海英才计划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威发〔2018〕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和2000元的生活津贴,对聘用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2000元工作津贴,连续发放3年。
(二)配偶安置。聘用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入学。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威海市教育局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报考人员在聘用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weihai.gov.cn),或查阅指定微信群了解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威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单位网址和咨询电话:
威海市教育局http://jyj.weihai.gov.cn/index.html
0631-5819520、5818876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http://www.wdns.cn
0631-8986809
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http://www.sdswhysxx.cn
0631-5779803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http://www.whzyzz.cn
0631-5930017
威海市第一中学http://www.whyizhong.net
0631-5807146
威海市第二中学http://www.wherzhong.cn/
0631-5972517
威海市第三中学http://www.whsanzhong.cn
0631-3808866
威海市第四中学http://www.whsizhong.cn
0631-7171012
威海市实验高级中学http://www.whshiyangaozhong.cn
0631-5931277
威海市特殊教育学校http://www.whtejiao.cn
0631-5817316
威海市教育实验幼儿园http://www.whjysy.cn
0631-5817586
威海市市级机关幼儿园http://www.kuailebaobei.cn
0631-5282410
附件1: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岗位计划表(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