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0年应届或2018年、2019年未就业往届的全日制研究生、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须为1978年12月20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具有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
6、无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和以专升本形式获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其中,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就业报到证书应于2020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12月19日(含)之前取得。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和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1、时间。12月20日8:00-12月23日12:00。
2、方式。填报《报名表》(见附件2),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将电子邮件发入指定邮箱lkzgk@163.com,邮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其它形式网上预报名无效。应聘人员网上预报名后,须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也可直接现场报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校区。具体地点于2019年12月23日前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2、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本人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在事先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附件3);
(3)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报到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7)曾经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离职证明;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
3、相关要求。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次日上午11:00前提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选岗、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其中,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面试、笔试均安排在现场资格审查所在高校进行。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公布后,60分(含)以上人员可进入面试,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为3或4人的,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招聘计划为8或12人的,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或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人员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资格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岗位招聘计划在1-4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5-15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比例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选岗顺序。笔试成绩和进入选岗环节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和进入选岗环节人员名单同时公布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选岗环节人员。
四、选岗
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提供的岗位情况,考生依次选择岗位。选岗前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递补。选岗后放弃的,不递补。每个考生只有一次选岗机会。
五、考察、签约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拟聘用的对象进行等额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2020年应届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往届生须提交报到证原件。
六、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它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微信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本简章由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513618
监督电话:0535-2600722
附件1:2020年龙口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首批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0年龙口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首批中小学教师报名表.xlsx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