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时间
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
二、招聘地点
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01大厅)。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按需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对口、以用为本的原则。
四、招聘计划、岗位及专业
根据需求,昌宁县2020年计划招聘高中紧缺专业教师2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简章),分别是:
(一)昌宁第一中学招聘10人:汉语言文学专业1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人、英语专业1人、物理学或应用物理学专业1人、化学专业1人、生物科学或生物学专业1人、思想政治教育或政治教育专业1人、历史学专业1人、地理科学或地理学专业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人。
(二)昌宁县第二中学招聘9人:汉语言文学专业1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人、英语专业2人、物理学或应用物理学专业2人、历史学专业1人、地理科学或地理学专业2人。
(三)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招聘4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1人、软件工程专业1人、农学专业1人、畜牧兽医相关专业1人。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普通高中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合格、品学兼优,本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良好。
2.2020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大学专业对口的国家公费师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2020年毕业的省内外重点师范类大学(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专业对口的全日制一本专业毕业生。
4.2020年毕业的省内外重点师范类大学相近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5.2020年毕业的省内外“双一流”大学相近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6.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12月23日)。
7.承诺在昌宁县学校至少任教(职)5年。
8.招聘对象应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出具的合格证明。
(二)职业技术学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合格、品学兼优,本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良好。
2.2020年毕业的省内外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专业对口的全日制一本专业毕业生。
3.2020年毕业的省内外“双一流”大学专业相近的全日制研究生。
4.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12月23日)。
5.承诺在昌宁县学校至少任教(职)5年。
六、政策待遇
招聘人员为昌宁县编制内中小学教师,按照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序列管理,享受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2月12日在昌宁县人民政府信息门户网、云南师范大学校园网、西南大学校园网等相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招聘工作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出具的合格证明材料;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表、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证明或证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和招聘学校负责。
(四)确定面试人员
招聘工作组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和面谈。面谈采取现场提问、答辩的方式,对考生应具备的教师职业素养,包括口语表达、形象气质、应变能力、求职动机、职业理念等进行测试。审查、面谈合格的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通过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届时电话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取考生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现行使用的教材,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课题现场抽取,考官临时抽定,现场量化打分,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由监督人员全程现场监督。
(七)签订协议
根据面试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经双方现场协商签订《昌宁县高中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协议书》,并缴纳信用押金(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退还本人)。
(八)资格复审
签约学生毕业后于2020年7月25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投送至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本人自带《昌宁县高中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报到,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退还信用押金;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信用押金不予退还。
(九)体检及考核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严禁弄虚作假。报考者有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招聘纪
律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规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工作中,考生确定的电话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联系电话: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0875—7130700
监督电话:0875—713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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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