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选聘岗位及人数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评审中心专业技术类十级职员1名。
二、选聘范围、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选聘范围
深圳市内外范围内符合选聘及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符合我市职员选聘的有关规定;
(2)符合《深圳市龙华区财政评审中心选聘职员岗位表》(详见附件2)规定的资格条件。
(3)不得应聘的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年龄、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能力测试、组织考察、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龙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lhq.gov.cn/)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8时。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caizhengju@szlhq.gov.cn。
(3)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评审中心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相关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认证》)、职称证或技术等级证、计划生育材料(报名时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见附件3)、证明本人符合选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向报考者反馈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初审时,仅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聘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不针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四)能力测试
具体测试形式另行通知,测试后按照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由深圳市龙华区财政评审中心组织,在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七)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工资福利和退休待遇
工资福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退休实行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财政评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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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财政评审中心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