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南京市土地整理和集体土地征收管理中心(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中心)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全市征收土地的组卷报批、批后实施等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政策咨询和矛盾协调等事务;负责全市各类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核、过程指导、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撤组剩余土地的出入库管理;负责全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日常管理工作,承办拆迁方案审核、业务培训指导、政策咨询服务、拆迁纠纷协调、上访矛盾处理、裁决事务办理等事务。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
5、符合《南京市土地整理和集体土地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智联招聘、前程无忧、领航招聘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以投递电子简历方式报名(后附报名表,附件中下载)。投递材料以“岗位名称+专业+姓名”格式命名。
电子简历投递地址:zlzszx@163.com。
投递简历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月2日9:00-18:00。
3、信息通知:2020年1月3日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4、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出题,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月4日(周六)9:00-11:30进行。笔试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楼)。(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者于笔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9:00前抵达考试地点,经核对相关资料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2020年1月8日上午9:00起可电话查询。
2、面试
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公布人员名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用人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转化能力和专业技能、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凭面试通知书通过抽签领取考号。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公示
在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劳务派遣录用相关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按录用单位相关规定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一)用人单位电话:
南京市土地整理和集体土地征收管理中心:025-84733744。
(二)用人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
五、招聘监督
监督电话:025-89691703。
本次招聘方案由南京市土地整理和集体土地征收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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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土地整理和集体土地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市土地整理和集体土地征收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南京市土地整理和集体土地征收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