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4年1月2日至2002年1月2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吴川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岗位
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其中:限“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报考的岗位1个。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三)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政策,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
2.考生填写报名表,表格可在吴川市人民政府网站《吴川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下载,表格均需用A4纸打印,报名表须双面打印。考生必须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相片,另一张相片背面写上名字和报考的岗位代码贴在表格相片旁边。
3.考生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除报名表提交原件外,其他有关的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退回考生。
4.资格审核。本次招聘报名现场的审核为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并当场退回报名资料。笔试结束后考试组织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入围面试人员再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分数顺序递补审核。
(五)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地点: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版)》(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2017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既可报考“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专项岗位,也可报考其它岗位,但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
5.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笔试时间:2020年1月12日上午9:30至11:00,笔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于笔试结束后,由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川市财政局共同划定并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足6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1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咨询电话:0759-5582661(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59—5586323(吴川市财政局人事教育股)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吴川市财政局、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川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