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9名(社会工作者),工作地点在各乡镇民政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
三、工资待遇
经面试确定的聘用人员,聘用期工资为2800元/月(含五险个人支付部分)。
四、聘用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22-35周岁
(五)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其他要求: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文字功底;熟练使用word、excel办公自动化软件;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原则上为本县户籍人员,优先安排本乡镇。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鹿寨县民政局二楼局办公室
(四)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原件查实后退回个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2.报考人员在报名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
六、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以及应聘人员情况,遵循择优选拔的原则,我局将择期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注意事项届时会提前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考生须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鹿寨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72-681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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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民政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