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系列馆讲解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户口、地域不限,身体健康,身体无残疾、纹身、明显疤痕和传染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身行为的疾病病史。
(三)招聘要求:五官端正,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男性1.70米以上,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中文、历史、旅游、教育、新闻、文秘等相关专业或具有讲解工作经验,有写作、声乐、计算机、摄像等特长者优先),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招聘。
有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被开除工作、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不得应招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6日。
联系电话:0779—2054237、3907499
联系人:潘晓婕
报名方法和要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与市文物保护研究院报名处取得联系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交给到市文物保护研究院报名处。
2、报名验证时间和所需携带材料
报名验证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7日。
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报名人员末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
3、面试时间、地点、内容
(1)时间:待材料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2)地点:北海市文物保护研究院会议室
(3)讲解员面试内容及成绩评定:面试面绩满分为100分,其举止仪表和作品朗读各占5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招聘人选。
四、聘用
经面试合格人员,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按面试成绩的排名先后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1:1的比例安排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通过后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五、待遇
讲解员聘用工资2400元/月,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工资从市财政下达的北海近代中西文化系列陈列馆运营经费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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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文物保护研究院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