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认定范围包括:
(一)涉嫌违纪案件;
(二)涉嫌刑事案件;
(三)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
(四)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
(五)国家赔偿、补偿事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保障我省价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专家)在价格认定工作中的补充作用,提高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根据工作需要,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拟面向社会招聘:1、消防工程师;2、注册会计师;3、注册建筑师;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5、注册造价工程师;6、电气工程师;7、采矿、矿物工程师;8、化工工程师;9、机械工程师;10、通信专业类人员;1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类人员;12、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类人员;13、金融类;14、证券类;15、保险类;16、土地估价师;17、仿古建筑工程造价、装修工程造价类;18、船舶维修及检测类;19、农林业类;20、古树名木类;21、电器类;22、钟表类;23、字画类;24、古玩及瓷器类;25、宝玉石及饰品;26、工艺品类;27、仿古家具及红木家具类;28、动物、飞禽及昆虫类等兼职价格评估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以上所招聘专家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或者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熟悉相关专业领域市场行情和价格构成,自愿接受聘请,能够为价格认定工作提供价格意见的人员。
(二)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熟悉行业工艺标准和生产技术,承担过研究、制定标准(规范、指南)或专业咨询等相关工作;
(三)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证的应具有相应资格证;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人员可适当放宽;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能够做到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七)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价格认定的有关工作。
二、报名申请
符合以上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可以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填写《价格认定专家申请表》一式三份(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2020年3月31日前报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
三、审核入库
我中心将按照《陕西省价格认定专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申请人选进行资格评审,核定拟入选专家库的人员名单,并在陕西省发改委官方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协议,颁发聘书,纳入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专家库管理。
四、薪酬待遇
参与价格认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陕西省价格认定专家管理办法》支付劳务费用。
联系人: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张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63913735、63913617
电子邮箱:6141165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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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