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发展需要,决定在全国“211工程”师范大学(或“211工程”综合大学师范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中公开考核招聘70名中学教师。根据合作办学协议精神,本次教师招聘工作由东方市人民政府委托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重庆西南大学基础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场地安排
“211工程”师范大学或“211工程”综合性大学的师范专业202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次招聘采取校园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计划分别在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4所院校设立现场招聘点,在各招聘点依次进行,招聘点进场顺序依次为:西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就近选择招聘点参加招聘会。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中学学科教师70名。其中语文9名、数学9名、英语9名、政治5名、历史5名、地理5名、物理4名、化学3名、生物5名、体育与健康4名、音乐(舞蹈)4名、美术(书法)4名、信息技术2名、通用技术1名、心理健康教育1名。(岗位具体应聘条件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年龄18至30周岁(即1989年11月29日至2001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
2.“211工程”师范大学或“211工程”综合性大学的师范专业202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良好的品行;
3.毕业时具有招聘学科所需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4.毕业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动态将在西南大学基础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jcjyjt.swu.edu.cn/)发布。本次招聘工作程序由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手机扫描二维码(附件2),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2.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招聘岗位等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2)每人只能报考本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中的一个学科岗位,网络报名时请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信息有误,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报名和考试所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4)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名称须与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证编号;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可填写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还未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可选择“正在办理中”选项。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的所有应聘人员,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招聘点现场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各招聘点材料递交时间见后续公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材料清单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书、学业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注意:还未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应聘者暂不提供);
4.近期1寸免冠彩色半身照4张(背面写上报考学科、姓名);
5.提供能反映个人能力的资格证书、个人荣誉、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现场领取并填写《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1份,并与其他材料一并装入档案袋递交,袋面写明应聘学科岗位、姓名;
7.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注意:所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考核。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可进入考核环节,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教材解读能力、课堂组织教学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时间及地点安排、考核成绩见后续公告。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安排在招聘点所在城市,统一指定一所县级(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入围体检人员负责,原则上在考核结束后1天内完成。具体时间见后续公告。如个别岗位入围体检名额提前用完,将不再补充名额,还未开考的招聘点也将不再组织该岗位的考核。岗位如有剩余则转入到下一个招聘点继续招聘,最后一个招聘点面试结束后,如仍有岗位剩余,不予递补。面试合格人员,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书,用于考察。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告知理由。因取消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流转到下一个招聘点。
(五)公示及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及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取得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有放弃聘任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务必在2020年7月20日前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提交至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注意:应聘人员务必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阶段活动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负责。在招聘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管理。
拟聘用人员上岗前应参加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给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不满5年(含试用期)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离职、解聘等)的,每服务期少1年,须按每年人民币1万元计算付违约金。
(二)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按照当地有关政策发放。东方实验中学在编教师另外享受学年绩效考核工资,学年末考核,优秀等次5-6万元,称职等次3-4万元(不与东方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同时享受)。鼓励国家公费师范生报考东方实验中学,一经录用,属海南籍的每人奖励5万元,其他公费师范生每人奖励8.5万元。东方实验中学为每位教师提供单人间、免房租、基本生活设施较齐全的周转宿舍居住。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硕士生享受7.2万元的购房补贴,本科生享受5.4万元的购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及条件按照《东方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暂行)》(东办发〔2019〕2号)执行。符合有关条件,东方实验中学在编教师可优先安排购买东方市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
六、报名咨询电话
023-68251707汪老师
七、本公告由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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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