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情况
1.复退军人;
2.见义勇为先进模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政府部门辞退、开除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岗位类别及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12月31,2020年1月2日—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8楼办公室(荔城街富国路6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供《报名表》一式两份(登录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未婚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名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比例方能进行笔试,如未达1:3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后报名人数仍达不到1:3以上比例的,岗位招聘人数不作调整,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可参加笔试。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公文写作。
3.成绩:笔试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成绩合格,按1:3比例进入面试;如成绩合格者,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10楼会议室;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弃考,不再安排考生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总成绩为10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考察。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本招考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73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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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