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平等、对口、择优”的原则,做好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的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
2.毕业于国外重点院校并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研究生(国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四、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专项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建工路19号世纪金源大饭店1901房间
六、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由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发布专项招聘公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现场报名
组织招聘领导组工作人员赴省外重点院校接收高学历人才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近期一寸正面红底证件照2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学籍证明(包括学历、学位、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及研究生学生证;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3.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查验核实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
4.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如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超过5:1,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小于5:1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直接考核的岗位,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招聘领导组确定5人及以上专家组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高校现场组织实施招聘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测试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后不再递补。
5.体检、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考察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6.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集体研究后,在原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批复。
7.聘用
人社局批复后,用人单位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牵扯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领导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将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实行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359-2068818
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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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