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6、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8、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人员可在2019年12月27日8:00至2020年1月10日18: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期间到运城市中心医院人事科报名,填写《运城市中心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技1岗位)、一寸免冠白底照片(电子照片)等材料报名。以上材料同时提交Word或PDF格式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ycchrsk@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公开招聘(姓名+报考岗位)。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运城市中心医院负责,初审结果由运城市中心医院通知报考者,初审合格者为参加考试人员。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4、准考证
运城市中心医院将通知经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基础医学、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及职业道德等。
2、资格复审
由运城市中心医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存放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工作由运城市中心医院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有关专家不少于4人。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但因主动放弃体检所空缺的招聘名额,可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考生如对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其他事项需咨询的,可直接与运城市中心医院人事科联系。
咨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运城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359-6396325。
监督电话:运城市中心医院监察室0359-639613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