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任人为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职位和对象
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4、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规定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现役军人或政府机关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职工;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见附件1。
2、学历条件。具体见附件1。
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须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
3、专业条件。具体见附件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由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洛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洛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万贤街40号原林业局大楼四楼)。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填写附件2:《泉州市洛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然后携带报名登记表(需贴照片)和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拟招考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通过面试与考核(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相结合,由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五、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人员提供近期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报告。没在规定时间提供体检报告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3、若出现体检不合者,将按照该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洛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三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聘用单位委托洛江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期两年,实行动态管理,是否续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
八、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参照洛江区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执行。
九、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遇到与招聘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5-22633508。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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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25日